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责任怎么判,交通事故结案几年了对方又起诉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保险赔偿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交通事故第三人判决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第三人赔偿问题规定是由第三人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偿。
第三人如果不存在着过错,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
具体的赔偿的范围也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其他的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七条【解释条款】第十七条,【交强险第三人的范围】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
《交强险条例》第3条、第21条均将被保险人排除在“受害人”(也就是第三者不包括投保人),但一些交通事故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本车的实际驾驶人不是投保人,非车上人员的投保人员受到本车损害,此时被保险人是实际驾驶人,投保人此时与其他人一样,处于第三人的地位,交强险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对方打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