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保证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保证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方式确认:1、有约定的按约定;2、没有约定或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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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履行地怎样确定
保证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方式确认:
1、有约定的按约定;
2、没有约定或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承揽人能不能将承揽合同转让
承揽合同能不能转让,要看承揽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承揽人不能转让承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工作主要完成人】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辅助工作转交】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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