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代理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是代理的事务已经完成,或者双方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人去世或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去世,被代理人取消了委托代理等情形,在代理合同中,也可自行约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款。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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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条 【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提前终止物业合同条件是什么?
提前终止物业合同条件是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没有续签合同的,或者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物业服务合同将自然终止、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物业管理合同自然无法继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终止物业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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