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集团能随便裁员吗(一个工厂可以随便裁员吗)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裁员,如果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企业在裁员的过程中也要适当的照顾一些员工,如老弱病残孕。通常是不能将这些员工进行裁减的。
企业单位可以随便裁员吗
1、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裁员,如果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2、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有: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拒绝开离职证明可以请求赔偿。
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而非依据劳动者的申请而作出。若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因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离职证明而致使其遭受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失业保险金有关规定予以赔偿;给劳动者造成其他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请求,赔偿其他实际损失。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者需举证证明,自己未就业的损失是与公司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还需要举证证明,所造受的具体损失。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是按照什么标准认定的
1、企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规章制度中,应当对不胜任工作着一模糊性的法律概念,基于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细致性地表述,要具体罗列出哪些行为属于不胜任工作的表现。
2、对员工的考核。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员工的考核结论作为依据。经过客观公正的考核程序,对劳动者的具体任职条件、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照评价标准得出考核结果,并要及时告知劳动者。
3、劳动者个人提出不适岗。实践中,个别劳动者因自身原因、家庭原因等提出不适合现岗位工作,为此向单位提出岗位调整请求,也可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
4、特殊岗位劳动者经培训或考试后未达到规定要求。例如,从事电工、驾驶员、教师等工作都需要持证上岗,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上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或上岗考试,如劳动者不能达标,也属于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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